自《雄好呷》出版後,有些之前未曾曝光過的店家開始巧合性地陸續出現在某些美食節目之中。這絕非是要往自己臉上貼金,但總是會在某個地方就看到似曾相似的介紹內容。
任何人喜歡並閱讀一本書對每個作者來說都是最好的鼓勵,且只要是在讓店家感到舒服且報導公正的前提下誰都有報導與採訪的權利與自由,但,如果採訪之前所蒐集的資料中參考了《雄好呷》的內容,是不是至少應該要告知一聲以示對作者與書的尊重?!
還記得去年某次無意間轉開電視,正巧看到某個美食節目原封不動地把書裡的內文直接拿來當成介紹美食的設計口白,真是讓人瞠目結舌!
台灣的出版業景況日下,每個作者在交出滿意作品前都必須經歷一段要想盡辦法把自己肚子先填飽才能去談理想與熱情的過程,每當有一個人把書翻開對作者就是一次鼓勵,而,版稅,就是其中最實質的回饋與支撐。熱情也是需要麵包才能燃燒。
別人花費六年時間一步一步踏進大街小巷所累積出來的故事不是要讓你六秒就拿來完全拷貝。不是不能使用書裡的內容,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書無法在節目中露出也請把書名放在節目最後的感謝單位之中。
今日有感
#尊重智慧財產沒有那麼難
#使用者付費